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有哪些后果呢?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
1、暂停税务登记证件及发票的使用
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税务机关将其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并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税务登记失效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3、税务登记证件注销
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且经税务机关查实纳税人没有欠税、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4、对欠税及税收行政处罚继续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相应罚款的责任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施立案稽查,经查实纳税人存在偷税、欠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承担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的责任。
5、工商商事登记受限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注册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
6、开展正常户信息公开与公告
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7、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
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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